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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违约了?!

发布时间:2024-06-07 点击:157

一场因催租、欠租、追租而引发的诉讼风暴,将甲乙双方——孔某山与和悦公司,卷入了一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漩涡之中。这场风波最终在法庭上得以展现,双方的争执焦点汇聚在一个核心问题上:究竟是谁违约了?

案例回溯

时间回溯至2018年,孔某山作为出租方,与承租方和悦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11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孔某山一层公寓楼出租给和悦公司,供其作为酒店及其他商业用途。然而,到了2021年,租金支付问题成为了双方争议的导火索。

孔某山发出了解除合同的通知,设定了8月20日为合同终止日,但争议并未因此平息。同年10月20日,孔某山采取了更为激进的行动,亲自带人撬锁入驻,试图以行动证明自己的立场。随后,孔某山提起了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高达172万多元的损失。

面对孔某山的诉讼,和悦公司并未坐以待毙。在才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范梦瑶的代理下,和悦公司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积极应诉。和悦公司主张已按合同规定支付了租金,并因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要求减免部分租金。同时,他们还指出孔某山强行收回房屋的行为构成了违约。

法庭交锋

在法庭上,双方就“谁违约了”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经过审理,法院查明了事实真相。法院认定,合同签订后和悦公司已支付租金至2021年7月。考虑到新冠疫情对酒店业的冲击,法院认为孔某山应对和悦公司减免3个月的租金,即自2021年10月份起算租金。因此,在孔某山2021年8月提出解除合同时,和悦公司实际上并未拖欠租金。相反,孔某山未经合理通知便强制和悦公司搬离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违约。

诉讼策略显成效

在这场诉讼中,和悦公司提出的诉讼策略起到了关键作用。他们成功让法院认定了孔某山的违约行为。这一策略充分展现了和悦公司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的主动性和智慧。

法院判决与律师建议

最终,法院作出了公正的裁决:

确认双方合同已于2021年10月18日解除;孔某山需向和悦公司支付电费及律师费共计12850元;驳回孔某山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体现了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深入调查和准确认定,也彰显了法律对双方权益的平等保护。

针对本案的处理结果,才汇律所律师范梦瑶给出了以下建议: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细致审查合同条款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并及时履行各自义务以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在发生争议时应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应对诉讼时可充分利用反诉策略以维护自身权益。

这些建议对于任何涉及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